2.只有在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後,妳才能在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1條* *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應當征得現役軍人的同意,但現役軍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軍隊貫徹執行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八條現役軍人申請結婚,由團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審查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