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限售股可以質押。限制性股票是可以轉讓的。股權質押的目的是設立權利質押,其目的是出售質押財產所得價款可以優先受償。因此,權利的可轉讓性是權利質押的核心。立法規定禁止轉讓的權利不得質押,可以防止質權人行使質權時因權利不能轉讓而無法設定質押。限售股並非不可流通,本質上是流通股。特別是,如果在質權人行使質權時,限售股可以轉讓,實際上不會妨礙質權的實現,也不會導致質權人行使質權的目的落空,因此不應當影響質押合同和質權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七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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