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六條國有企業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國有企業依法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擴展數據
國有企業的性質:
國有企業的性質是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性質。全民所有制是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的主要具體表現形式。我國實行計劃經濟時,全民所有制企業體現為國家所有制的具體實現形式。
國家所有制的具體實現形式是通過全社會的經濟聯合,使勞動者獲得生產資料所有者的地位。所以,此時中國的國有企業是國家投資的從事產品(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本質上是以勞動為生的勞動者和全民所有的生產資料的經濟結合。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