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三條。中國人民和工人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下列節日休假: (壹)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