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何(公元前257年-公元前65438年+公元前093年),沛豐人,早年在秦沛縣為官,秦末協助劉邦起義。蕭何采納秦六律,重新制定法規體系為九章法。在法律思想上,他主張無為,喜歡黃老之術。漢十壹年(公元前196年),幫助劉邦滅韓信、英布等異姓諸侯。劉邦死後,他輔佐漢惠帝。二年(前193)七月辛未死,謚號為“文末”。
主要成就
早期追隨劉邦的蕭何,對劉邦沒有任何支持和擁護。楚漢戰爭時,劉向在滎陽相持了28個月。在這段時間裏,劉邦把整個關中地區交給蕭何管理(對任何關中事務都是排他性的),這給了蕭何很大的權力,當然蕭何也做得很有成效。後漢建立後,劉邦推舉蕭何為丞相,也可以說明蕭何在劉邦心目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