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轉讓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
(二)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需要;
(三)有利於優化產業結構,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四)轉讓雙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