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民主手段產生的,有效的憲政離不開最起碼的民主;真正有序的民主有賴於憲政的約束和保障,民主要在憲法的範圍內進行。
憲法規定了基本人權,人權的真實有賴於憲法的保障,這也是檢驗憲政效果的標準。保障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人身權、平等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確保憲政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