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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律行為
實質法律行為是指只有采取壹定形式或履行壹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重要法律行為主要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常見的重要法律行為,如立遺囑,應采取法律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緊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等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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