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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和普通法律的不同特點如下

憲法和普通法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體系,在制定主體、制定程序、效力層次、內容範圍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

配方主題

憲法由立法機關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普通法是法院在審判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具有更加靈活的法律適用性。

開發壹個程序

制定憲法的程序通常很嚴格,通常需要立法機關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票才能通過。普通法的制定程序比較簡單,壹般只需要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逐步形成即可。

有效性水平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普通法在效力水平上低於憲法,但也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

內容範圍

憲法主要規定國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等。普通法主要規定民事、刑事和行政領域的具體法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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