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交易慣例,在多次交易過程中使用的同壹格式報價,只要接受報價的人同意,即達成交易,屬於合同訂立中的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十五條要約邀請是期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發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是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