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群工作局(掛“黨政辦”、“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政府法制辦”牌子);
(二)經濟發展局(掛“環境保護辦公室”牌子);
(3)建設局;
(4)農村工作局;
(5)社會服務局(掛“食安辦”牌子);
(6)財政局;
(七)社會管理服務中心(掛“政法綜治辦”牌子);
(八)綜合執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其聯合辦公室);
(9)便民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