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方為港澳臺公民,另壹方為內地公民,在香港取得結婚證的,不能到民政局登記離婚,需要在內地法院調解或判決。雙方在內地領結婚證的,可以在簽訂離婚協議後,到內地公民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1.壹方是香港人,壹方是內地人。雙方在香港登記結婚,然後雙方在內地居住或其中壹方在香港居住壹年以上並在內地有固定住所。2.雙方都是內地人,在香港登記結婚,然後雙方都來內地生活,或者壹方在香港壹方在內地,或者雙方都暫時在香港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8條* *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系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壹致意見,故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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