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作為同行,我很欣賞妳的服務模式,在工作中形成自己的專長,有壹個系統的操作模板,是提供法律服務的壹個重要方面。
3.需要註意的是,律師的業務是收費的。眾所周知,需要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進行,即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需要簽訂委托合同,並向律師事務所賬戶收取費用。在網絡服務中,這並不容易操作。
4.更何況律師提供的服務是無形的,簽訂協議後的履行也是壹個難題。符合合同約定的勞動成果是壹種怎樣的約定?
我只是從自己的角度提出了壹些疑問,或許合理的消除和解決疑惑會離我的目標更近壹步。
以上個人觀點,與大家探討。
河南省鄭州市曹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