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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向哪個部門尋求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尋求當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索要撫恤金、教輔等。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下列事項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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