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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的程序。

法律分析:申請執行的材料主要有:1,申請執行。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2.生效的法律文件原件。3、執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提交居民身份證復印件;4.申請人不能親自向法院申請執行,需要委托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的,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5、法律文書的有效性。如果是我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應當由辦案法官或者書記員簽名,證明已經發生法律效力。6.提供可供被執行人執行的財產清單。7.法院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涉外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的,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壹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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