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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部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項目部章不能簽合同。項目部不是法人,是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所以不能對外簽訂合同。企業管理離不開法人印章或公司公章。項目部印章的法律效力不等同於公司公章,也不能直接代替公司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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