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第七條同時從事消防設施維護檢測和消防安全評估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取得企業法人資格;(二)工作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三)消防技術服務基本設備和消防設施維護檢測、消防安全評估設備符合規定要求;(4)註冊消防工程師不少於2人,其中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不少於1人;(五)取得國家消防設施操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6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技能水平的人員不少於2人;(六)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和消防安全評估過程控制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