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安全權。它還包括:
①消費者的生命安全權。
消費者不危及生命的權利,如因有毒器械使消費者致殘,侵犯了消費者的生命權。
②消費者的健康安全權。
消費者的健康不受損害的權利,如不衛生的食物引起的中毒或電氣爆炸引起的殘疾,是對消費者健康和安全權利的侵犯。
2.財產安全權。
消費者財產不受損失的權利。財產損失有時表現為財產在外觀上的毀壞,有時表現為價值的降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