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銷售有毒食品罪的,壹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致人死亡,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144條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雜使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銷售明知是摻雜使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