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新生兒登記的時間是有限制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孩子出生後壹個月內應在戶籍上登記,孩子的父母正在做。在戶口登記時,應當攜帶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和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以及父母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到父母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但在實際操作中,孩子報名的時間可以稍微延遲。比如農村戶口的新生兒,三個月內就可以登記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撫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遺棄棄嬰的,收養人或者養嬰機構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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