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額經濟糾紛案件屬於小額訴訟。小額債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小額訴訟與傳統的簡易程序沒有嚴格的區別,只是訴訟金額和簡易程序不同。狹義的小額訴訟是指基層法院的小額訴訟法庭或專門的小法庭在適用比普通簡易程序簡單的訴訟程序審理小額案件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二條。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審理符合本法第壹百五十七條第壹款規定的簡單民事案件,標的額低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職工年平均工資30%的,執行壹審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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