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犯罪四要件,國有企事業單位私設“小金庫”,犯罪主體為國有企事業單位。犯罪人的客體是侵害國有單位正常的管理活動和名譽,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客觀上表現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私設“小金庫”的行為完全符合犯罪的四要件,根據刑法的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應當認定為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並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罪論處,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上一篇:下圖(圖3)的漫畫告訴我們:①法律是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的;②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前提;③嚴格執法是執法人員。下一篇:刑事拘留期間工資怎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