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間,停發退休工資,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以此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繼續支付退休工資。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壹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