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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汽車故事需要多長時間?

事故責任認定後隨時可以逮捕,由公安部門決定。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報批時間可延長壹至四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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