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壹條* * *業主對營業用房等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 * *除專有部分以外的部分享有與* * * *共同管理的權利。第二百七十二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