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鑒於小區內亂停車,車輛停放管理由物業負責。這個事情是物業負責的,妳可以向物業投訴。如果物業不管,可以向當地房管部門的物業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三條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配建和增建停車場;停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用或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範圍內,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在不影響行人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施劃停車位。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的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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