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與有配偶的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子,女人有丈夫,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定程序仍然存在,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夫妻關系因夫妻壹方死亡而自然消失,則不再是有配偶者。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結婚,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包括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