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總公司對違禁物品的規定如下: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承運人不能確定性質的危險品、彈藥和化學品;
(三)妨礙公共衛生的動物和物品(包括有惡臭氣味的);
(四)可能損壞或者汙染車輛的物品;
(五)規格或者重量超過規定值的物品。
以湖北公路客運(集團)有限公司為例;
為保障乘客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衛生,乘車時不得攜帶下列物品:
1.易燃易爆危險品;
2 .可能損害汙染車輛和其他乘客安全的物品;
3.動物;
4.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5.屍體和骨頭;
6.法律和政府規定的違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