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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醫院開的優抑郁綜合征的名字是有法律效力的。

壹般會要求上述有資質的醫院,具體的可以去當地或者法院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診斷證明可以作為證據,必要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鑒定。

擴展數據:

抑郁癥是壹種以情緒低落為特征的心境障礙。需要開抑郁癥的診斷證明,主要是在壹些機構或者單位。需要證明患者有抑郁癥。如果真的要開,就要辦理手續。壹個是開什麽單位,出示什麽單位的正式介紹信,什麽單位,這是需求方。另壹種是供貨方,也就是醫院,有出具診斷證明的資質。比如精神病院,精神病院或者精神衛生中心,有資質的專業的精神科醫生,至少是主治醫生,才有資格出具這樣的診斷證明。這是在門診。病房的各級醫生都是根據住院的診斷合格的,主管醫生有這個資格。診斷要明確,可能需要門診多次就診。需要明確診斷後才能出具這樣的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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