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如何認定校園欺淩

如何認定校園欺淩

法律解析:校園欺淩是指教師、同學或校外人員故意濫用語言、體力、網絡、設備,對師生的生理、心理、名譽、權利、財產進行壹定程度的侵害。校園欺淩達到壹定程度,構成犯罪,需要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上一篇:限期整改通知書屬於什麽?
  • 下一篇:邢臺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可以考教師資格證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