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妳所說的協商解決是什麽意思?

妳所說的協商解決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協商解決是指法律雙方互相商量,達成解決問題的協議。協商壹般只適用於民事案件,不適用於刑事案件。民法強調的是意思自治,意思是法律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了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解決了雙方的沖突。意思自治或協商解決的意義在於賦予公民壹定的自由權利,從而提高社會工作效率,降低訴訟成本,緩和矛盾,這也是民法的本質。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人民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 上一篇:香港公務員報考條件
  • 下一篇: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