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沒有具體規定,所以只要協議有效,有效期沒有限制。現實中存在有條款或條件的贈與協議,簽訂後成立,但尚未生效。壹旦滿足協議中約定的條件,協議即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 *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