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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的法律含義

法律分析:以對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造成損害或者對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造成損害的威脅手段,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表示,可以認為是脅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one hundred and fifty條規定,壹方或者第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脅迫對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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