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債權人寫借條後不還錢,他可以起訴法院要求償還。法院作出判決後,對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根據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準備起訴材料,包括起訴狀、證據、身份證等。,具體證據材料有借條、收據、借條、付款憑證。案件立案後,等待法院審理。成功判決作出後,債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壹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和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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