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壹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獲取並保證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處理、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泄露他人個人信息。
第九百九十九條為公眾利益從事新聞報道和輿論監督,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體的姓名、頭銜、肖像和個人信息,不合理侵犯民事主體的人格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