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配置為: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含電池)不得超過40公斤,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碼,電池電壓不得超過36V,電池功率不得超過240 W,必須配備輔助踏板。如果其他都符合自行車標準,原來的電動車有踏板,不會超標,車會後會擅自改變車輛結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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