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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第47條規定的離婚條件

目前我國婚姻法已經失效,婚姻法第47條的解釋適用於民法典第1092條,即夫妻壹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占有對方財產的,夫妻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2條

夫妻壹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夫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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