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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和法大有什麽區別?

管家沒用過,但是法律在我們公司用的很大。

我查了妳提到的管家。

簡單來說,管家就是針對借款合同的簽訂、備份、存放、催收。

而法大則為所有可以使用電子合同的行業、企業和個人提供電子合同簽訂、存證發證、法律升值等服務。借貸電子合同只是發達電子合同的應用場景之壹。該方法的適用範圍更廣,幾乎可以應用於整個行業。

如果用數學術語來說,那麽大發的產品和服務包括壹個管家,也就是管家?達達。

法律上,根據管家官方公告,符合電子簽名法,所以提供的電子簽名應該具有法律效力。而專門從事電子合同服務的,其核心技術並不差,官方公告也取得了很多相應的資質,完全可以保證其電子合同/電子簽名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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