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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規對車牌框架的新規定

法律分析

每輛機動車的前後號牌必須固定8個新號牌,前4個,後4個,受車輛自身條件限制的除外。不按規定安裝車牌,最高罰12分。

也就是說,如果受車輛條件限制,比如前號牌安裝位置懸空,只需要安裝上述兩種固定裝置。雪佛蘭樂風、標致307等車型屬於這種情況,前車牌下方的兩個固封裝置無法安裝,所以可能不會安裝。

提醒:車牌框可以保留,但車牌框內邊緣應與機動車登記號碼字符邊緣相距5mm以上。同時,不允許使用可拆卸的活動號牌架和可翻轉的車牌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條* * *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並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機動車駕駛人壹次記12分,罰款200元。當事人提供相應號牌的,應當及時返還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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