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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中的婚內強奸

法律主觀性:

婚內強奸是違法的。按照理論上的解釋,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丈夫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妻子的意誌,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根據《民法典》第1055條,丈夫和妻子在婚姻和家庭中享有平等地位。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輪奸二人以上的;(五)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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