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停產的,應當在壹個工資支付期內,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工資支付期限超過壹個的,職工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按照新約定的標準支付,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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