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學校可以在辦學中開展下列活動:
(壹)根據行業需要,依法設立自己的專業;
(二)依據職業教育標準制定人才培養方案,依法選擇或編寫專業課程教材;
(三)根據培養技術技能人才的需要,自主設置學習制度,安排教學過程;
(四)在基本學制的基礎上,適當調整修業年限,實行彈性學習制度;
(五)依法自主選擇專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