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950,1,新壹屆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成為新中國頒布的第壹部法律。
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這是新中國制定的第壹部法律。其中明確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新的民主婚姻制度。”
開展“婚姻法”運動後,廣大群眾普遍樹立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思想,開始形成新的社會風氣。占全國人口壹半的婦女從封建婚姻制度的枷鎖中解放出來,社會地位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