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信托財產的獨立性體現在哪些方面?

信托財產的獨立性體現在哪些方面?

信托財產和受托人固有財產是相互獨立的。受托人(信托公司)解散、被撤銷或破產的,信托財產不屬於其清算或破產財產。委托人的信托財產獨立於委托人的其他財產。不同客戶端的信任屬性或同壹客戶端的不同類型的信任屬性是相互獨立的。

信托財產是指受托人根據信托意圖管理和支配的財產;信任的組成要素之壹。根據信托法的規定,信托財產必須是特定的、現實的;它可以由房地產、股票、債券、抵押契約、保險單、銀行存款等組成。,但非財產性的合同權利不能作為信托財產。信托財產具有財產代位權,不因財產形式的改變而改變身份;受托人因管理、改善、處分或者消滅信托財產而取得的財產,也屬於信托財產。信托財產具有法律獨立性;受托人應當將信托財產和其自有財產分別管理,受托人死亡時,信托財產不得作為遺產繼承。

  • 上一篇:經常回家看看是不是應該寫進法律。最好多寫,正反兩面都可以。謝謝妳
  • 下一篇:虛假廣告的法律責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