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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後超標電動車如何處理?

165438+10月1起,臨時標誌停止使用。

警察發現超標電動車上路後,可以先扣留車輛,對騎車人處以1000元罰款。

交管部門下月將開展專項執法工作,加強對重點路口、繁華商業區、交通樞紐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的糾正和查處。

同時,針對電動自行車違法的重點路段,嚴格巡網,加大專項整治力度。

此外,交管部門還將重點查處電動自行車的其他違法行為,包括安裝或者改裝電機、電池等動力裝置,或者更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機、電池等動力裝置;

發動機罩、車廂、座椅和其他裝置的安裝和改造;

拆除或改變限速處理裝置;

其他影響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的拼裝、改裝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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