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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信用卡債務可以被起訴?

法律分析:壹般信用卡欠款壹萬元以上可以起訴。對於惡意透支信用卡1萬元以上,且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超過3個月仍未歸還的,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可以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利息,情節明顯輕微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行兩次有效催收超過三個月未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對於非法占有的目的,應當根據持卡人的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願、申請和透支信用卡的情況、透支資金的使用情況、透支後的表現、不按規定還款的原因等進行判斷。不得僅以持卡人未按規定還款為由認定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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