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從犯的量刑有以下規定:
1,從犯在同壹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
2.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對於被脅迫的共犯,應當根據其犯罪情節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同壹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共犯。
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應當根據其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客觀性:
刑法
第二十七條
在同壹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
第二十八條
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應當根據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