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每天工作8小時。壹般夜班津貼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夜班津貼是屬於公司的壹種福利和津貼,不屬於真正的工資。雇主可以給工人壹些補貼,也可以不給。勞動法是如何規定工作時間的?壹般來說,壹個月22天,每天8小時。員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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