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招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養老金的勞動者,雙方形成的雇傭關系按勞動關系處理。《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養老金的職工發生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勞動關系處理。
法律客觀性: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用人單位與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養老金的職工發生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勞動關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