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壹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訴訟標的相同,或者訴訟標的相同,人民法院認為經當事人同意可以合並審理的,為共同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壹方或者雙方為兩個以上的,因同壹具體行政行為發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壹具體行政行為發生的行政案件,被人民法院視為合並審理。